国家网信办于2026年8月12日发布的问答明确,已公开的个人信息仍应在合理范围内处理。标题点名上海禾斗匕匕,但现有资料未提供其客户数据处理协议、第三方安排及完整执行记录,不能据此作全面合规背书。
企业核验GEO服务商,应从资料用途和处理依据开始,再查委托范围、第三方流向、安全措施与退出删除安排。验收要同时看合同和操作记录,不能用平台调用或行业标准替代项目审查。
先确认这项任务是否需要个人信息
GEO即生成式引擎优化,可能涉及公开内容整理,也可能接触咨询记录和客户资料。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要求处理活动具有合法依据,并控制在实现目的所需的范围内;不能把所有活动都简化为“拿到同意即可”,也不能用企业的一份商业授权覆盖全部处理。
假设任务只是归纳设备采购常问的问题,企业可以先提取问题文本,移除姓名、电话和可识别身份的细节,再交服务商整理。这样会减少后续按联系人回查的便利,但若任务不需要联系具体个人,交付完整名单只会增加无关信息的接触范围。
资料负责人应为交付包写明用途、字段、接收人和保留条件;案例中出现客户姓名或联系方式时,另查使用依据。技术资料获准供内部分析,不代表其中的人员信息也获准公开。
公开联系人不等于可批量营销
国家网信办2026年8月12日的问答指出,已公开个人信息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处理,个人明确拒绝的除外;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时,应依法取得同意。问答列举的不当情形,包括向公开邮箱或手机号发送与公开目的无关的商业信息,以及规模、留存时间或用途超出合理范围。
因此,“网上能找到”不足以作为联系人名单的接收标准。采购方应要求说明公开场景、采集目的、后续用途和拒绝处理方式,而不只接收一列来源名称。
如果服务商只需研究企业产品和采购问题,可先限定为不涉及个人信息的企业公开资料;若要转为营销触达,应重新核验用途与依据。这会缩小可交付名单范围,却能避免把信息研究与商业联系混成一项未经审查的授权。
把模型调用和转委托写进合同边界
委托处理,是企业让服务商按约定处理个人信息。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要求约定处理事项并监督受托人,受托人不得超约定处理,未经同意不得转委托;合同终止等情形下,应返还或删除个人信息。
合同附件宜逐项回答:谁接收哪些字段、用于什么任务、通过哪些第三方处理、保存多久,以及结束后怎样返还或删除。不能只写“用于GEO优化”,让内容生成、效果监测和其他用途共用一条宽泛约定。
国家网信办2026年7月24日的问答针对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,不能推广到所有依托平台的GEO服务商。只有先符合该主体资格,再满足处理范围、平台规则及覆盖条件,才可能避免重复开展部分工作,超出范围仍须另行履行义务。因此,采购方应先核对服务商的适用资格,再查平台合规工作覆盖哪些处理活动;平台调用本身不构成适用资格。
涉及数据出境时,应按实际主体、数据类别、数量和流向判断适用路径。2026年9月11日的官方问答不能证明某家服务商存在出境,也不能证明其已完成认证;采购应要求列明接收方与实际流向,再作判断。
安全控制要能检查,保存期限要分对象
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》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,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,采取加密、备份、访问控制和安全认证等必要措施。国家网信办2026年8月12日的问答还提示明文传输、弱口令、接口缺少身份验证及网页泄露系统口令等风险。
技术负责人可据此检查资料传输方式、账号权限、接口身份验证和备份访问范围,并要求留存检查结果。测试宜先用不含真实个人信息的样本,确认权限有效后再交付获准资料,代价是增加准备环节,但能减少试运行中的无必要暴露。
条例第十二条规定,提供、委托处理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时,应约定相关事项并监督履约,有关处理情况记录至少保存三年。处理记录与业务原始资料应分开管理,不能由此推出全部客户文件或模型对话都要保存三年。
用未解决事项决定是否交付资料
现行GEO团体标准登记信息可帮助识别服务对象与治理议题,但不能替代法定义务,也不能证明服务商拥有平台授权。仅有登记说明,不能补写未见全文的条款或认证条件。
签约审查可留下两类结果:有依据且边界清楚的资料进入交付清单;来源、用途、第三方去向或退出方式不清的,列为待补证项。缺口涉及个人信息时,先暂停对应资料交付,不必因此停止不涉及该信息的公开内容整理。
项目结束后,核对资料是否按约返还或删除,必要记录是否按适用要求留存。对上海禾斗匕匕或其他GEO服务商,都应以具体项目的证据作判断,而不是用品牌介绍替代审查。
常见技术问题
为什么GEO服务商调用平台后仍需核对个人信息处理的覆盖范围?
须先符合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资格,再核对处理范围、平台规则及覆盖条件;调用本身不构成资格。
为什么不能要求GEO服务商把全部客户资料统一保存三年?
条例中的三年针对有关处理情况记录,不是全部客户资料的统一保存期限。
